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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
捷克 Czech Republic

捷克高等教育

捷克有三種類型的高等教育機構:公立、國立和私立。教育、青年和體育部負責監管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機構,而相關部門則負責國立機構(如國防大學和警察學院)。一學年可分為兩個學期。根據所提供的學習計劃,高等教育機構可分為大學型和非大學型兩種。大學型機構提供各類學習計劃(即學士、碩士和博士課程),包含科學研究、發展與創新以及藝術或其他方面。非大學型機構主要提供學士學習計劃,也提供碩士課程,但並無提供博士課程。所有公立高等教育機構和大多數私立高等教育機構已實施歐洲學分轉換系統(ECTS)或與ECTS相容的系統。

 

進入大學及其它高教機構就讀之必要條件,除須具備中學畢業程度外,尚須符合各校自定之入學資格條件及考試等要求。外國學生在捷克上以捷克語授課的公立大學課程是完全免費的,但是須達到B2的捷克語程度。除此之外,也有提供以英文教學的課程,而英文授課就需要酌收學費,並且須提供語言能力證明,如雅思等,而私立學校的學費則比公立學校較高。

 


高等教育區分為三個階段
學士學位課程:3-4 學年。
碩士學位課程:1-3 學年,或4-6 年學士、碩士同時進修之學程(非制式同修學程)。
博士學位課程:3-4 學年。


捷克高等教育機構每學年分成兩學期,通常 月或 10 月開學,每學期有 13-16 周,接著是考試期。學校的期末考未必在學期末,部分課程會在新學期開學時才考期末考。考試形式會有紙本測驗和口試等。月和 8月為暑假期間,待 9月開學時,為學生補考的時段(期末考試未通過或缺考者)。學生的學習成果由具公信力的評鑑制度來檢定。

所有公立及多數私立高等教育機構都已實施歐洲學分互認系統(ECTS)或是與ECTS相容的考核系統。在完成學士及碩士的學位課程後,學生須參加畢業考試及論文答辯。學士學位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Bc),碩士學位畢業生則授予碩士學位(Mgr:文科碩士,Ing:理科碩士)。博士生在通過畢業考及論文答辯後即授予博士學位(Ph.DTh.D)。除了上述學歷銜名之外,在捷克也認可其他特定類型的考試認證或學歷銜名。

在所有大學生中,有 18% 是國際學生。捷克共有 54 所高等教育機構(26 所公立、2 所國立和 26 所私立)。所有捷克大學的名單可以在捷克留學網站上找到。學生可以選擇超過 1000 個英語學位課程,或者可以選擇免費的語言學習—— 有許多捷克語課程和預科課程可供選擇。


捷克高等教育學科領域
在捷克,您可從豐富多元的學科領域中,選讀您有興趣的科系。科別如下列:

  • 人文及社會學科:經濟、法律、公關及市場行銷、新聞、社會、心理、哲學、教育、人類、考古、神學、美學、民族學、語言、文學、史學⋯等。
  • 自然學科:生物、醫學、化學、物理、地質、地理、生態、藥學⋯等。
  • 技研學科:建築、資訊、電子、土木工程、運輸物流、機械工程、礦業、織品⋯等。
  • 農業學科:林業、漁業、園藝、農業⋯等。
  • 藝術學科:美術、設計、音樂、戲劇、電影⋯等。
  • 警察和軍事研究等
  • 綜合上述等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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